根据教育部和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的有关规定,按照《集美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办法》(招生办 [2021] 2号)的规定,我院经严格复试,现将第三轮复试结果公式(详见附件)。
公示期:4月8日——4月12日
附件1:集美大学理学院2021年学科教学(数学)专业研究生复试结果(第三轮调剂)
附件2:集美大学理学院2021年学科教学(数学)非全日制专业研究生复试结果(第三轮调剂)
集美大学理学院
2021年4月8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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